【球員性侵】涉私家車內性侵17歲女生 26歲足球員否認強姦罪開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06 13:53

最後更新: 2023/09/06 16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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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歲足球員被控1項強姦罪,今(6日)於高等法院否認控罪。(資料圖片)

26歲足球員於2021年3月在海傍垂釣期間,與在海邊散步的17歲女生搭訕,兩人交換Instagram帳號。5天後足球員相約女生吃宵夜,駕車載女生到大潭水塘,並涉於車內性侵女生,今(6日)於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罪。控方開案詞指,女生曾表示不,事後向友人及到醫院求助。

被告葉嘉宇(現年26歲),報稱足球員,被控1項強姦罪,控罪指他於2021年3月16日,在香港大潭強姦X。

控方開案詞指,X事發時17歲(現年19歲),為中五女生。2021年3月11日於海傍散步,當時為足球員的24歲被告正在垂釣,兩人閒談後交換Instagram帳號。

案發日,被告透過帳號相約X吃宵夜,X應約。被告駕車前往購買食物後,載女生到大潭水塘享用。

被告其後建議X到後座休息及閒談,X同意。控方指被告期間坐近X,親吻她及撫摸其胸部,並按X在座位上將她強姦。控方指X期間曾表示不及痛楚,被告其後要求X替他進行猥䙝行為,X藉口不適被告其後停止,被告駕車載X離開大潭後,兩人分別離開。

X翌日向友人提及事件,並到家計會及醫院求助,最終報警。被告於同月29日被捕時保持緘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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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